发布日期:2018-05-11
“请把房间里还要用的电风扇、水壶都搬出来,贴上封条后,房门就不能轻易打开了。”5月9日上午,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科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县经信局,将一间腾空的办公用房封存登记,并当场接收了单位移交的钥匙。按照上级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文件和省、市、县办公用房督查问题的整改要求,近期,长沙县先后多次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整改和“回头看”检查。截至目前,已腾退并封存空置、超标办公用房260余间,总面积5000余平方米。
这次专项整治由长沙县纪委牵头,县“两办”督查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一个多月来,他们兵分12路,对全县县直各单位(含二级机构)、群团组织、镇街、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常设机构共131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查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面积超标、房中房、违规设置接待室、虚设办公桌等问题,督查组一律要求立即整改,并通过复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检查中,督查组还依规对8家不能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服务外包公司、社会组织进行了清退。如今在长沙县,来到任何一家党政机关、部门单位的办公室,都能通过墙上的公示牌了解办公室人员及去向情况。这也是在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后,长沙县加强办公用房日常管理的一个举措。同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建立起了管理台账,能迅速查阅到各个单位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的使用状态。
“通过本次清查整改后,县直机关集中腾空的办公用房,一律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剂使用,如需新增办公用房可一事一报批;镇街及县内其他单位交由本级纪检部门封存,重新启用需报批备案。规范办公用房使用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绝不能将其搞成运动式的‘一阵风’,风过之后又‘涛声依旧’。”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尽快完善并出台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长效机制,并继续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不反弹。对本次清理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将进行科学合理调剂,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让使用效率最大化。
(供稿:长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