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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com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15-05-19    


一、局党委会

(一)议事内容

1. 学习、传达中央、省、市重要文件、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

2. 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涉及全局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3.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内部机构设置、编制调整。

4. 干部任免、奖惩、调动、出国和后备干部培养、考察、选拔等。

5. 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6. 重大项目的确定、大额资金使用,以及直属单位重大投资的确定。

7. 讨论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事项。

8. 其他需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议题准备及确定

1. 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 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书记在听取其他党委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未列入会议议题的内容,一般不予讨论,不搞临时动议。

3. 需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应由党委成员或相关处室认真调研,提出方案。方案提出后,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

4. 研究干部问题,应按规定要求,由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认真搞好考察、考核,必要时还应与有关党委成员进行酝酿;有较大分歧的,一般不应急于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

(三)议事原则和程序

1. 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2. 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重要文件和干部任免,原则上要全体党委成员出席。如有成员因故缺席,一般应由书记或副书记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3. 对列入会议的议题,按分工由有关部门和同志进行准备和调研工作,提出方案,有的问题要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选的方案。

4. 召开党委会,应提前12天向党委成员预告时间和议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让与会人员有充分酝酿与思考的时间。

5. 党委会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会议决定事项,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时,主持人要综合出结论性意见,并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对少数人的意见要认真考虑,最终要实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

6. 党委会一般要有决议,但在出现意见分歧、且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

7.涉及相关议题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四)决议的贯彻执行

1.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委成员和行政领导按分工组织实施。

2. 决议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违背决议、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 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出现新问题,需对决议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由分管领导向党委提出复议(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在通知下发前需复议的,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党委成员同意方可进行),如同意复议,按复议结果办。未经党委正式复议,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会议决议。

(五)议事纪律

1. 党委会要充分发扬民主,不允许对发表不同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

2. 决议通过后,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对形成的决议要无条件执行,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3.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前的酝酿过程及会议上各成员及列席人员的发言、表决,特别是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泄漏、扩散。

(六)议事记录

1. 局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议题汇集整理、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撰拟相应的会议纪要、文件。

2. 会议记录力求完整准确,要有专本记录。每个同志发言的主要观点,应尽可能记录原话,特别是表决情况和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涂抹和修改,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存档,查阅会议记录,须经局党委书记同意。

3. 根据工作需要,对会议内容可整理纪要上报或下发。会议纪要必须经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审定。如果上报或下发党委成员个人发言,应经发言人审阅,可进行必要的文字加工,但不能改变原意。

(七)监督

党委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应将执行本规则的情况列入党委民主生活会的议题,每年至少总结自查一次。

二、局长办公会

(一)会议的范围与召集

1.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监察室主任列席会议。

2.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召开。特殊情况下,受局长委托也可由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召开。

3. 研究部门工作有关问题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并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有关情况。

4. 局机关调研员、副调研员可作为局长办公会的常任列席人员参加会议。

5. 局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办公室为局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记录整理、决定或纪要拟制等工作的责任部门。

(二)议事范围

1. 传达贯彻中央及省市文件及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落实方案。

2. 研究确定全局性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 审议下属单位的工作计划和重大的行政事宜。

4. 研究和审定局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确立和实施方案。

5. 研究和审定职工培训、教育及其有关职称评定工作方案。

6. 研究和确定局机关职工工资、福利工作方案。

7. 审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8. 研究确定机关违纪职工行政处分有关事宜。

9. 研究和审定工勤人员工作交流和人员分流工作方案及其相关措施。

10. 研究和确定局系统大宗经费开支及大型活动的实施方案。

11. 其他需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规则

1. 局长办公会遵循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按民主决策,局长拍板的决策程序,形成局长办公会的《纪要》。

2. 凡报请局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会前由办公室收集整理;会中由列席会议的处室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介绍情况、提出意见,然后交会议讨论,民主决策,在统一大多数意见之后由局长形成决议。

3. 局长办公会研讨问题时,应顾全大局,服从全局,站在全局利益角度思考问题,不得偏袒。

4. 局长办公会议按一事一议的程序进行。议事中按照提出问题——会议讨论——局长归纳——形成决议的程序进行。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会议的局长向会议通报本次会议形成的几项决议内容,核对无误后方可宣布散会。

5. 列席人员在向会议报告情况并由会议做出决议后即可退会。

6. 对提交局长办公会研讨的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由局长最后拍板形成会议《纪要》。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可保留个人意见,但执行中必须严格与会议决议保持一致。

7. 与会人员在研讨问题时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明确表明对议题的态度,为形成会议《纪要》提供参考意见。

8. 严守保密规则。对没有传达要求的议定事项,未经局长委托,任何与会人员不得向外透露。与会人员泄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四)会议决定及其执行

1. 局长办公会上形成的决议,由办公室整理书面记录,并实施督办督查。根据会议精神和工作需要下发会议纪要或通报。

2. 执行中对出现意外情况一时难以落实的决定事项,督查部门应汇同经办部门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和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3. 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中发生误传、走样或拒不执行决议等情况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精神不符,则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局长办公会。

三、局务会

1. 局务会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主持。

2. 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为班子成员和处室长(主任),必要时可扩大到有关人员。

3. 局务会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延期或临时召开。

4. 局务会讨论的议题由职能处室提出,办公室汇总,主持局务会的局长或副局长审定。每次局务会的召开时间及会议议题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5. 凡列入局务会讨论的议题,相关部门会前必须认真准备。必要时形成书面材料。凡涉及到两个以上处室的议题,应预先充分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局务会讨论。

6.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对每个议题都可以畅所欲言,一旦形成决议,须认真贯彻执行。

7. 严守会议纪律。与会者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列席会议者应按指定对象参加。需要保密的内容,在未公开期间不得向会外人员泄露。

8. 局务会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并拟好会议纪要,交会议主持人审定签批后印发。会议议定事项由分管局长督促实施。

四、严格会议管理,实施会议计划申报制度

1.严格计划申报。能不开的会一律不开,能合并的会合并开;会务组织部门原则上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局办公室递交会议申报表(附后),由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上级临时交办或相关紧急会议不纳入计划申报。须在召开前递交申报表并经局长批准同意方可召开。

2.加强经费管理。会议召开前,会务组织部门要在会议申报表填写会议预算支出明细,报销时应提供会议申报表、支出发票等凭证,逐级报有关局领导审批。

3.强化厉行节约。能在局属会议室安排会议的,一律安排在局属会议室召开;会场不悬挂横幅、不摆花篮,不提供瓜果、糖点等;严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有现场参观考察安排的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会议用餐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同城与会人员不安排用餐,半天会期的会议不安排用餐。

 

附:

28365-365.com会议计划申报表

会务组织部门:                                   

会议名称(主题)

 

开会缘由(依据)

 

会议时间(暂定)

 

会议地点(暂定)

 

参会领导

 

会议规模(参会范围、人数等)

 

会议预算支出明细

条目(品类、数量等)

预算金额

1.

 

2.

 

3.

 

4.

 

5.

 

 

 

财务部门意见

 

会务组织部门

分管领导意见

 

财务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承办人

 

联系方式